芮沐(1908.7.14—2011.3.20),中國傑出的民法學家,中國經濟法與國際經濟法學屆泰鬥。1930年獲上海震旦大學文學學士學位。1932年獲法國巴黎大學法學碩士學位。1935年獲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法學博士學位。1941年至1945年任西南聯合大學法律系教授。1947年任北大法律系教授,曾任北大法律系副主任、經濟法研究所所長、國際經濟法研究所所長。
愛國愛民轉“文”從“法”
“芮沐先生對於我國經濟法、國際經濟法具有開創之功。他不僅是經濟法學界的‘名人’,也是民法學界‘有實無名’的高人!”在浙江大學法學院之江校區的咖啡屋,法學院的教授張谷先生向記者娓娓道來。
新世紀初,張谷先生在北大法學院讀博,在這段時間裏,他因為重新出版芮沐先生的舊著《民法法律行為理論之全部》,有幸近距離接觸過當時已九旬高齡的芮沐先生。“芮沐先生是你們湖州人。”張谷先生說。
芮沐的父親是湖州商人,從事紙業生意,把江西的紙張賣到上海,後來全家遷居上海南翔鎮。芮沐1908年7月14日出生在南翔,排行老三,兄妹8人。少年時,芮沐就讀法租界浦東小學,爾後,轉法國的聖房記教會學校,為學習英語、法語打下了堅實的基礎。1927年,芮沐到英租界馬克密林讀中學,畢業後,考入震旦大學,獲文學學士。
芮沐的法語極好,1931年,未經考試便被巴黎大學錄取轉讀法學,獲得巴黎大學法學碩士學位。1935年,又去了德國留學,獲法蘭克福大學法學博士學位。
芮沐原喜文學,緣何轉擇法律專業?事出有因,一是其二哥,踢足球時被菲律賓人拿棍棒打掉下顎。後來二哥在街頭勸架,又莫名其妙地被人打死。二哥之死,沒有任何人負責,懲辦兇手。當時上海租界極為混亂,黑道猖獗,每天都有無辜者慘遭殺害而無處申冤,這促使芮沐決心學好法律,保護像二哥一樣的中國人。二是他對當時租界的“會審公廨”深惡痛絕。“會審公廨”是一個列強的聯合法庭,最後的審判不是憑是非曲直,而是憑各國的實力。而中國人到了這樣的法庭,沒有任何公平可言,只有受屈辱、受迫害。當時這樣的現實,促使芮沐萌發“法律救國”的思想,他想用法律,幫苦難的中國人打贏官司。
1939年,芮沐回國,先後在重慶的中央大學、昆明的西南聯大教書,同屬費孝通、錢鐘書一代海歸精英人物。他們個個中西匯通,滿腹經綸,人人滿腔抱負。而芮沐與費孝通幾十年的深厚友誼,是從這時候開始的。在西南聯大時,他與周佩儀結為伉儷。周是南京金陵女子文理學院的學生,年輕時知書達理、典雅端莊。1945年“一二一”慘案在西南聯大發生。次年李公樸、聞一多又慘遭殺害。血氣方剛的芮沐,義憤填膺,在課堂上,公開抨擊國民黨的黑暗殘暴。之後,他帶著對國內政治的失望,偕妻子去了美國,在哥倫比亞大學做訪問學者,大女兒就在美國出生。
1947年,在美國過著殷實生活的芮沐,對新中國充滿希望,決定回國,迎接解放。當時妻兒無法與他同行,他卻對妻子說,再晚就迎接不了解放,毅然只身回國,任北大法律系(法學院)教授。
芮先生在學界知識淵博,除了精通英、法、德、俄、日等外語,也會東歐的一些小語種。連費孝通對他的外語天賦也敬佩不已。新中國成立後,芮先生曾代表國內法學研究者出訪歐美,積累了不少的人脈資源。後來,不少國外學術機構,如美國紐約大學刑事學院、明尼蘇達大學法學院、英國倫敦大學等曾邀請他擔任教職並定居,都被他一一婉拒。
為人為學參透名實
張谷先生告訴記者:“1998年,北京大學校慶時,中央電視臺在《東方之子》欄目裏專訪芮沐先生,專訪的題目為《一個沒有專著而著名的法學家》。其實早在1948年,芮先生就出版36萬字的《民法法律行為理論之全部》,這部書在中國法學史上被譽為1949年前中國民法學的絕唱!1949年以來,大陸地區的民法著作,也無有出其右者。這是中國民法學者撰寫的一部可以和世界對話的作品!”
張先生說:“作為一部民法學力作,《民法法律行為理論之全部》的學術價值經歷了歷史的考驗,歷久而彌新。早在半個多世紀前,北大著名教授劉抱願先生就對該書評價極高。他稱贊該書是討本究原、明體達用的會通之作,是不泥陳說、獨抒己見的佳作,並相信該書的出版對學術浮誇、學術消沉,能夠發揮救弊起衰的作用,仍值得學界及學生研讀。”據張先生介紹,2002年10月,臺灣三民書局重新復製出版芮先生的這部著作。在北大讀博期間,在潘漢典教授的推薦下,張先生參與了這部法學“絕唱”的再版工作。2003年11月,《民法法律行為理論之全部》作為《二十世紀中華法學文叢》之一,由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重新出版。其實芮先生在法學領域裏不只撰寫了一部著作,1948年到1994年還有不少著作和文章發表,其中有《法學比較方法論及案例(英文)》、《外國民商法》、《美國和西歐的經濟法及國際經濟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我國民事立法的發展情況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立法的新發展》、《經濟法講義》、《國外經濟法發展概況》、《關於我國經濟法的概念、體系和內容》、《關於國際經濟法的幾個問題》、《中國新經濟立法和某些政策問題(英文)》、《中國涉外經濟法》等等,分別由國內外著名出版社出版或刊登在權威雜誌上。芮沐先生還參與了《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》的起草和第一部《法學詞典》的編寫。
既然《民法法律行為理論之全部》的學術價值在中國法學史上的地位甚高,芮先生還有不少法律著作,緣何芮沐先生還被央視媒體冠以“一個沒有專著而著名的法學家”?這和芮沐先生的人格有關。芮先生曾用書法寫下:“不受虛言,不聽浮術,不采華名,不興偽事。這是做人的金玉良言,也是做學問的樸實道理。”
可敬可愛淵博大書
如果說“民法”是芮先生學術研究的起點和製高點。那麽在“中國經濟法和國際經濟法學”領域裏,芮先生是奠基人。張谷先生介紹說,新中國成立後,芮先生除了參加民法典中買賣合同部分的起草,還在我國頒行《民法草案》前,就“私人間的合同、經濟合同和涉外經濟合同”的各自特點提了意見,這些意見也成為我國《經濟合同法》、《涉外經濟合同法》頒行的先聲。改革開放初期,芮先生就提出:“在做好民法研究的同時,還應建立經濟法專業。”他在北大和全國意義上創建了經濟法和國際經濟法學科。1980年,經教育部批準,北京大學開設了全國第一個經濟法本科專業。隨後,北大先後成立了經濟法研究所和國際經濟法研究所,芮沐先生均擔任第一任所長。沒有教材,70高齡的芮先生親自編。著名律師牛太升是浙江法學會副會長,他告訴記者,他是1964年在北大法律系讀書,當時芮沐先生是北大法律系的副主任。他學識淵博,和藹可親,平易近人,言談舉止很有學者的風度。他的科研成果在法學史上有很大的影響。
被譽為“法學第一翁”的芮沐
芮先生一生指導了12屆博士研究生,加上新中國成立前培養的學生,受教於芮沐先生的人當以千計。到1999年他親自指導的最後一批博士研究生畢業時,芮沐已有92歲高齡。這些當今中國法學界金字塔頂尖的人物都出自芮門。許多弟子都已成為中國法學界的名家!吳誌攀現任北京大學常務副校長,是芮先生最早的博士研究生之一,他在《聞道與問道》一書中將芮先生比作是一本淵博的大書:“我有幸走近這本大書,閱讀了其中的幾頁。但是,書中還有很多精彩章節,我還沒有讀,還等待我更加深入地閱讀,也要等我的閱歷增加,才能深刻理解。在這部‘大書’裏,可以看到這樣一位可敬可愛的師者:嚴謹、大氣、熱心、責任感強。”
芮先生在法學界貢獻巨大,但是他也沒有享受離休幹部的待遇,在北大他居住在燕南園65號,63號是馬寅初家、64號是翦伯贊家、67號是馮友蘭家。這些名士恬淡睿智,芮先生就是其中一個。他經歷過動蕩的戰爭年代,在文革中遭受過政治迫害,然而他只有寬容,沒有憎恨。2011年3月20日,這位中國法學界的第一翁駕鶴仙去,告別了居住61年的北大燕南園,終年103歲。(湯建馳)
轉自《湖州晚報》2015年3月22日